闲聊民乐之三:国乐之魂在于民间传承

 

2006/8/6

 

   与西乐相对应的自当为中乐或国乐,在习惯上又常被称作民乐。民乐首先是民族的,即便吸收了外来养分,最终还是应该与中华民族的传统音乐相融合。民乐还应该是民间的,即便经过采风加工而登上大雅之堂,其骨子里仍然应该是从山野俚俗中流传开来的乡音。

 

   国乐之魂在于民间传统。中国音乐人写出来的作品,要根据是否有中国味道,才能判断可否被称为中乐或国乐。民族乐器的根本也在于民间传统。尽管是由中国人创造(决不仅仅是仿造)出来的乐器,如果未曾在漫长的历史年代中被天南地北的民间艺人演奏过,怎么能被称作民族乐器?

 

   国乐之魂在乡野民间而不在故纸堆中。要想传承和发扬民族音乐,理所当然的应该深入到民间,把代代口头相传、至今尚未消亡的曲目记录和保存下来,然后加以整理改编。近一百年间,有很多音乐界人士在这方面作出了宝贵的贡献。但是,为了强调中华音乐文化的悠久历史而从故纸堆中搜寻古乐谱,然后在未能被公认的情况下生编乱造,就似乎有点过了头。两千多年前的孔老先生都差点听不着的乐,虽然不是子虚乌有,但也早被后人丢到爪哇国去了。居然就在当今盛世被发掘出来,还要拿出去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来就早已不存在的东西,非物质固然不错,但是既然两千年来的祖宗都说传丢了,怎么会忽然出现在子孙手中成为遗产?

 

   国乐之魂在原汁原味而不在于大洋全。古乐或许只有工商角徵羽五声,用这简单的几个音符谱成高山流水正是古人的传统智慧。为了和洋人争短长,就有人考证并宣扬自家祖宗的编钟和编磬比西人更早采用十二平均律。祖宗原有十二件宝贝,后代不能守成,子孙继承到的只剩五件,这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捧高远祖的同时会踩低近祖,又有什么值得大肆夸耀的?中国人的乐曲原本只讲究悠扬婉转,为了证明我们也有合唱,就有人发掘出少数民族的和声哼唱。其实中原汉人历来都瞧不起少数民族,为着跟洋人争气才把南蛮的异口同声捡起来拾遗补缺,还在胡编乱造后向国外吹嘘,就不怕知情者笑掉大牙?

 

   国乐之魂在曲而不在器。闲人在十亿人民同唱八台样板戏的文革期间,曾经被冼星海留下的土中有洋、洋中又有土的大型音乐作品震撼过。今日再听《下山虎》和《黄河大合唱》等作品,尽管听觉系统已被西方音乐大师深深滋润过,还是感动于这些用交响合唱形式演奏演唱的民族之声。国乐其实并不绝对排斥西洋乐器。或许可以说,采用西乐形式和西洋乐器改编演奏后,依然掩不住民族性格的乐曲,才是当之无愧的国乐。